本报威海8月9日讯(记者 齐璐 通讯员 许峰 于承恩) 8月9日,威海市政府召开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良会议,养老保险范围全面扩大,凡是60周岁以上城镇居民全部纳入参保范围,每位参保的城镇居民每月基础养老金不低于55元。
新规定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除了原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外,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也可自愿补缴养老保险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
对于缴费与未缴费的参保人员之间的区别,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称,未缴费的60周岁以上参保人,每月只可以领取政府给予的55元补贴;若是参保人直接把此后15年的参保费一次缴齐,除政府给予的55元补贴外,每月还可以按照缴齐费用的一定比例(即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直供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相同)发放。例如,若参保人选择每年缴纳5000元的参保费用,一次性缴齐了7.5万元,参保人每月可多享有近540元的养老补贴,11年半可全部返还参保费用。
此外,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适当提高后,分为300元至5000元10个档次。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标准与新农保保持一致,即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威海市政府对参保居民缴费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对于长期缴费的城镇居民实施加发基础养老金,城镇居民按规定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一年,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元。
今后,威海市政府为每个参保的城镇居民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政府对参保人员当年的缴费给予补贴,计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关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如若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缴费补贴外,可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