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9日讯(通讯员 舒俊霞 赵璐 见习记者 于荣花) 博兴县的龚先生新车买来3天就出现水箱漏水现象,找经销商更换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龚先生只能找消协帮忙,经消协调解,经销商同意为龚先生更换水箱。
7月29日,博兴县的龚先生在某农机专卖店购买了一辆价值1.9万的农用三轮车。8月1日,龚先生在驾车行驶中发现有漏水现象。下车检查后发现原来是水箱底部有道很长很细的裂缝,水顺着裂缝慢慢渗出。看到这个情况,龚先生立即赶往买车的专卖店,要求经销商按照“三包”规定为其更换一个新水箱。经销商认为汽车刚售出三天,质量不可能有问题,肯定是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因振动或车辆事故致使水箱破裂漏水的,因此不予更换。当天,双方协商无果,随后的几天,龚先生多次打电话要求给予说法,都被经销商挂掉电话。8月8日,龚先生将此事投诉到博兴县消协。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龚先生所述现象属实,但并不清楚导致水箱裂缝的原因。随后消协找来维修人员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裂缝印痕系自然破损,并非人为原因所致。工作人员随即与生产商取得了联系,要求生产商必须按“三包”规定为龚先生更换新水箱,并要求该经销商树立以质量求生存的经营理念。经调解,经销商同意为龚先生更换水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