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8月9日讯(记者 刘云菲 实习生 刘亚文)9日,从市人社局获悉,8月起全市正式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首批纳入市级统筹的为东昌府区、开发区、临清、茌平、东阿和冠县,明年1月起高唐、阳谷和莘县第二批纳入市级统筹。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8月1日起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纳入市级统筹的县(市、区)执行统一的医保收缴支付政策。实行市级统筹后,对跨区域住院的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由就医地医保处同定点医院结算。8月1日之前发生的、未与定点医院结算的跨区域住院医疗费,也暂由就医地医保处结算垫付,再由参保地医保处按期兑付。
实行市级统筹后,异地就医职工由就医地医保处负责管理审核。对于发生外伤、15天两次住院等需手工确认情况的异地就医职工,经就医地医保处审核后不通过的,由就医地医保处写明审批意见,并电话通知参保地医保处给该职工设置统筹暂缓;全市统一实行医疗自然年度。对于原来没有实行医疗自然年度的县,作为过度期,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按原起始日期到12月31日重新计算,并从2012年起实行医疗自然年度。
此外,实行市级统筹后,全市使用统一的诊疗项目目录。各县(市、区)医保处要抓紧督促各所属定点医院进行诊疗项目的对应工作,务必要在8月10日前完成;统一医保软件的各项功能、操作界面、客户化内容等。各县(市、区)不再有设置政策参数的权限,由市医保处统一管理。各县(市、区)所属定点医院的定额、单病种限额等参数设置,仍由各县(市、区)自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