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消费者为发票埋单没道理
  • 2011年08月11日 作者:
  • 【PDF版】

    □梁开文  9日上午,笔者到山大路上的济南科技市场购买摄像头,谈好价格付过钱后,笔者向店主索要发票。得知笔者不能报销,店主一再劝说笔者不要发票,还说凭借店内开具的小票就可以享受调换、维修等服务。在笔者的坚持下,店主最后虽然给开了发票,却让笔者另付摄像头价格4%的钱,称是“发票税”。

    尽管发票税只有几元钱,但笔者感觉这钱花得有点冤。开具发票是商家应尽的义务,可现在不少商家却以种种借口在发票上打主意。要么拒绝提供,要么让消费者为发票埋单。这种不合规矩的现象俨然成了市场潜规则,其中的猫腻不言自明。

    商品价格中已经包含了相关税费,商家让顾客额外为发票付钱显然是违规的。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暴露出发票管理上的漏洞。避免商家用发票刁难消费者,相关部门应该向广大消费者加强普法教育、增强维权意识;另外,工商部门也该对这种问题重视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查处力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国家税收流失。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微博齐鲁
如此固定树行人咋走路
让消费者为发票埋单没道理
假如信任可以按“两”计算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