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8月10日讯(记者 李德领) 10日,记者从菏泽市卫生局获悉,该局将细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确保9月底前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各项任务。
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实现“双考核”、“双挂钩”,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考核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兑现。各县区8月底前全面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工作,9月底前实现绩效工资制度入轨运行。
对于人员竞聘上岗工作,要完成院长的公开选聘,各县区卫生局制定统一选聘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或竞争上岗等方式抓紧组织选聘,对于其他人员的聘用,要做到全员竞聘、合同管理、以岗定薪,实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确保竞聘程序不走样、条件不变通。
对于编制和岗位问题,各县区要在市编办、市人社局核编定岗总量的基础上,以县区为单位重新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和岗位,既要合理确定岗位结构比例,也要预留部分岗位,用于急需人才的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