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苑菲菲
只是进店坐了坐,什么东西也没点,走的时候就被要求交纳每人15元的最低消费。消费者王先生感到很郁闷。而收费方上岛咖啡解释说,设最低消费是为防止有人蹭座位。
喝了三杯水要交45元
消费者王先生日前约朋友到解放路上岛咖啡谈事情。三人就座后,服务员放下菜单,上了三杯水就没再管他们。过了40分钟,王先生一行人要离开时,被店内工作人员拦下要求付费。服务员称,根据店内规定,每人最低消费为15元。王先生三人即使不点餐,也得交45元最低消费款,或打包店里的商品带走。王先生说,既然有最低消费,店方应在店内明显的地方公示,或在顾客就座时主动告知。45元虽不多,但店方并未服务,就此收费不应该。经与店内负责人协商,王先生最终交了25元,打包了一份松饼带走。
设最低消费为了防蹭座
进店就有最低消费?为了一探究竟,记者14日上午以消费者身份来到解放路上岛咖啡。记者找了一个靠走廊的位置坐下后,服务人员端来一杯水,放下菜单就走了。翻开菜单后,第一页有一条白纸条上写着“未消费的顾客每位收取服务费15元”。
在记者就座期间,服务员未再上前服务。20分钟后,记者起身离开,工作人员也没发觉。15日下午,记者致电上岛咖啡解放路店。对于最低消费的规定,工作人员称是迫不得已。“经常有顾客占了好座位后什么也不点,一坐就一下午甚至一天。”工作人员说,为了防止顾客在店内蹭服务、蹭座位,店里才设置了最低消费的规定。他们会提醒,让顾客点店内的东西打包带走。
如果明码标示收费不违法
记者从烟台市物价局获悉,价格法中并未对最低消费有相关规定。但如果餐饮店自己做了规定,还明码标价了,收取最低消费是不违法的。烟台市工商局芝罘区分局消保科的工作人员则认为,顾客进店,店方并未明示最低消费,已明显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涉嫌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