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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确定
就业社保平台将搭建到村
  • 2011年08月2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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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4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牟永来) 24日,记者从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十二五”期间德州将全力打造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社区、行政村将出现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街道、乡镇一级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城乡居民将在最小的半径内享受就业、社保服务。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近日印发。实施方案对德州市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出明确的目标,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建成包含就业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和劳动监察等服务项目并覆盖到所有县市区、街道、社区、行政村的服务平台。

    从服务平台的设计层级来看,县(市、区)服务平台尽快建成集就业、社保等各种项目于一体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乡镇在现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基础上,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社区、行政村(农村社区)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解决的是基层就业、社保等服务项目的制度化、专业化问题,专业化的基层服务平台从县市区到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构成一个群众身边的服务体系,让城乡群众和用人单位都能享受更加专业、便捷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实施方案列出了具体的建设时间表:第一阶段,到2011年9月前,完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建立适应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要求的市、县、乡、村四级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体系;第二阶段,到2013年6月底,完成全市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第三阶段,到2014年6月底,完成全市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农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第四阶段,到2015年6月底,全面实施社会保障“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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