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4日讯(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鲍文辉) 近日,青岛某报纸上刊登的一则使用“世博会”字样和标志的广告引起了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人员的注意,广告监测人员经调查取证后认定此广告系侵权广告。23日,市工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近日,青岛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大连某科教咨询有限公司7月在青岛某报纸投放的广告中,使用了这样一则广告语:本公司将举办青岛海外留学世博会,并使用了“世博会”标志。
据广告监测人员介绍,上海世博会在世界范围内具有知名度,被授权允许使用“世博会”字样和标志专有权的企业大多是一些世界知名企业。同时,《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世界博览会”字样和标志。
广告监测人员于是与上海世博局事务协调局取得联系,上海世博局事务协调局称没有授权该公司使用“世博会”字样和标志,广告监测人员由此认定该广告系侵权广告,立即对这家公司展开了调查,了解到该公司是一家专业代办留学业务的公司,先后在国内多个城市举办过出国留学咨询说明会,今夏决定在青岛推广业务,于是在报纸上投放了含有“世博会”标志的广告来扩大影响。
23日,市工商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撤回在报纸上投放的广告,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