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钊 见习记者 杨晓冬
针对市民对人行道信号灯提出的建议,本报记者近日采访济南市交警支队科研所所长刘军。按照国际惯例,十字路口红绿灯设置的最长周期为180秒。在180秒的时间内,如何才能实现四个方向的行人和机动车均衡流动,首先要面对的是180秒的配时“蛋糕”如何切分的问题。
180秒周期考虑人车承受力
据悉,红绿灯的时间长短,主要根据具体道路上的车流量和人流量来设计。行人要在一个路口过斑马线,得等到相邻方向直行和左转车辆走完之后才能通过。也就是说,行人的等待时间,留给相邻方向的车辆和行人使用。
“一个路口的信号灯设置,不仅要考虑到周边路口的通行能力,还要考虑到人车的承受力。”刘军介绍,按照国际惯例,信号灯保证各方向车辆通行一次为一个周期,周期最大时长一般不超过180秒。“如果超过180秒,行人和驾驶员就会因为等待而显得焦虑。”
来自市交警部门的统计,目前,济南共设置信号灯665处,其中设置人行信号灯的有592处,占到了总数的89%。考虑到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安全问题,济南市进一步完善了人行信号灯的覆盖网络。
除了路口的人行信号灯,在一些人流密集地段,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为连接两侧人行道提供了条件。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的建设率和使用率低,使路口信号灯等待处显得较为拥挤。
行人闯红灯的“从众效应”
26日中午,在泺源大街与泺文路交叉口,自南向北的行人等待在信号灯前,其中几人不顾协管员的劝阻闯红灯过了马路。不少市民表示,红绿灯转换时间太长,是行人闯红灯现象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实际上,具体到某一个路段,真正闯红灯的人往往不是个例。根据多名交通协管员的实际经验分析,只要有一人率先闯红灯,就会有其他人跟着闯,“第一个闯红灯的人没有叫住,其他人也叫不住”。
刘军表示,在行人闯红灯的问题上,“从众效应”起了关键作用。“180秒的时间分配是一个此消彼长的过程,总的原则是以主干线为主,兼顾次干线和支路。”刘军表示,通常来讲,按照人们每秒一米的行进步伐,一个绿灯放行信号可以照顾到行人安全通过马路。
济南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表示,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次干道和支路,行人过街信号灯要比国内短很多,行人走路习惯于快走,以提高通行效率。
驾驶员礼让意识尤为重要
在趵突泉北路和黑虎泉西路交叉口,由于附近商业场所密集,过马路的行人众多。与此同时,南向行驶向东左转的车辆也非常多,在信号灯的配时上,有市民表示红灯时间短造成通行紧张,有时候会被“卡”在路口。
“在这个路口,左转和直行的交通压力都比较大。如果再在有限的周期时间内,分配给行人更多的通行时间,那么车辆的拥堵就会加剧。”刘军表示,有关此处的信号灯配时方案目前正在进一步研究制定中,力争更加优化。
面对较为密集的人流和日渐拥堵的交通状况,如何才能达到均衡效果?刘军表示,机动车驾驶人礼让行人的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当看到行人被卡在路口,机动车驾驶员应主动减速或停车避让,同时行人应当根据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快速通过,从而不给整个道路‘添堵’。”
刘军同时指出,礼让行人的关键是驾驶员素质的普遍提高。有市民建议,将北园大街的小路口人行信号灯设为黄闪灯。有专家认为,黄闪信号灯并不一定真正能对机动车车速起到约束作用。“行人的安全保障是第一位的,设置红灯是为了更好地提醒驾驶员路口可能有行人通过。”刘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