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8月28日讯(记者 潘跃全)市民刘先生去年在利民路“爱车码头”店办了张“花100元能洗12次车的洗车卡。”他近日来该店洗车,却被告知“换老板了,不能洗车了。”聊城市工商局东昌府分局消保科称,只要新店和老店有营业关系,新店就要履行义务。
市民刘先生说,去年他在利民路西头“爱车码头”汽车服务店办了张洗车卡,花100元能洗12次车。刘先生现在的卡还能洗7次车。上周他和朋友去洗车,店员说,洗车卡不能用,因为换老板了。刘先生朋友的卡还能洗6次车,俩人觉得不合理。
记者来到位于利民路西头的“爱车码头”汽车服务店。店员说,现在光卖汽车用品,不洗车。
刘先生拨通“爱车码头”原店主的电话,说明洗车遭拒的事,原店主说,今年年初,他就把洗车店转手,最近他听说,这个店又被转手。“经过两次转手,洗车的事不好办,钱也不好退。”刘先生说,像他们这种情况的人起码有十几个。
24日,聊城市工商局东昌府分局消保科工作人员说,只要新店和老店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营业关系,新店就要履行老店的洗车业务,建议刘先生书面投诉,消保科将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