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州律师事务所杨力律师认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韩先生将货物委托给物流公司并支付了运费,双方即形成了货运合同关系,物流公司有义务按照约定时间约定地点将货物送达给客户。由于物流公司没有仔细核对客户身份,疏忽大意,致使货物被人冒领,物流公司存在重大过失,应当赔偿韩先生的货物损失并赔偿运费等其他实际损失。另外当事人要求索赔损失也应当按照实际损失来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