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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各执一词,庭外无法调解
三大焦点,直击老太被撞案
  • 2011年09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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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9月9日讯(记者 林媛媛 任志方) 9日,73岁济南老太太杨建美被撞骨折案第三次在济南槐荫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和被告都没有否认老太太被撞倒这一事实,但对于小东是怎么摔倒并撞倒老太太、三方庭下可否调解这两个问题都存在分歧。

    在法庭辩论中,两名被告都不否认小东撞到了杨老太太身上,但对于小东为何会撞到杨老太太,小东和小浩的家长产生了分歧。

    原告的律师称,杨老太太是由于两个孩子下车嬉闹而被撞倒的,虽不能确定到底哪个小孩是真正造成杨老太受伤的原因,但两个小孩都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对此,小浩一方的律师表示不能认同,“直接接触老太太的是小东,不是小浩,小浩是在老太太摔倒以后才上前搀扶的。此时,对老太太的伤害已经造成了。”

    小东的母亲则表示,小东是受害者,不应该承担责任,而她作为小东的监护人,就更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了。

    这两个孩子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这对于责任的认定,也将产生影响,因此在9日上午的庭审中也成为了焦点。

    在庭审中,法官询问被告“两个孩子是否认识”时,小浩和小东的家长都给出了肯定回答。但在法官询问之前,双方在辩词中均未提到该问题。

    法庭上,小东的母亲孙女士说:“两人在小学确实是同班同学,但是关系不是非常亲密。”小浩的母亲张女士则表示,虽然两人只是小学同学,升入初中之后同级不同班。

    而对于杨老太太律师提到的“两被告下车嬉闹将原告推倒”的说法,两个孩子的家长和代理律师均表示不同意。而小东的母亲孙女士也否认两个孩子在站台嬉闹。

    在各方陈词和申辩结束之后,法官询问三方是否同意庭下调解。原告杨老太和第三被告小东的代理律师均表示同意,但是第一被告小浩的代理律师表示不同意调解。最终,庭下调解无法进行,法官宣布本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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