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可替代的药品,只有一家企业生产,本身就具有很大的风险。对此,政府是否有相关的防范政策和措施?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那些特殊的只有一家企业生产的药品也没有什么专门的规定,生不生产完全是企业行为。”
对于这种“孤儿药”的生产,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徐凌中表示了隐忧。“这种叫寡头垄断,本来垄断的状态下可以获取超额利润,但是如果价格必须通过国家控制的话,企业无法自主定价,那么这种垄断行为就可能演变为减产甚至停产行为。”
让徐凌中担心的是,这进而会演变成为一种权力的寻租行为,甚至形成药品黑市。“断药后,市场处于饥渴状态,就会有人利用这点卖条子,从内部搞到药品之后,高价售出,从而获取垄断的利润。久而久之,可能形成药品黑市,本来十几元的药品涨到100元,最终影响的还是患者的利益。”
他举了一个例子。对于国家控制非常严格的杜冷丁,原本价格只有几元钱一支,但是在药品黑市上能卖到几百元。
比如现在北京药监局协调一家药企生产出20万支“鱼精蛋白”,但是针对全国这个大市场来说,还是供不应求,“抢购现象一旦出现,药品随之涨价就会成为可能。”而寻找替代药的行为也会随之发生,比如从国外高价进口等。
“其实只要政府干预就会起效,就像北京一样。”徐凌中说,现在全国层面需要政府干预,“国家发改委、国家食药监管局、财政部、卫生部可以成立联合调查组,针对此次断货现象开展调查,一旦确定停产原因后要及时疏通,并尽早恢复生产。”
如果的确存在价格过低利润太薄的情况,他建议,国家可以在医保目录价格不变的情况下,采取财政补助的方式,转移支付,“企业提高价格,由政府购买中间的差价,然后在恢复生产后,供求关系得以平衡,慢慢就调整过来了。总之,政策的干预要始终以病人的利益为重。” 本报记者 郭静 李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