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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行业不给发票目前已成“潜规则”
税务部门称,如果商家不给发票,消费者可拨打12366举报
  • 2011年09月1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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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1日讯(见习记者 侯冬冬) 团购消费已经成为一种大众生活方式,然而许多团购商家不给消费者提供发票,而且这似乎已经成为团购行业的潜规则。

    网友“可爱的你和我”近日发帖说,他在58同城上团购了一款川菜套餐,但吃完饭索要发票时,服务员却说团购没有发票。网友“ghy007”也说,上个月他团了一份套餐,店里的领班也说没有发票,并说团购都是不开发票的。

    58团购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团购价格本来就比较低廉,如果再要商家开具发票,商家会吃不消。这位客服同时说,如果消费者和商家出现纠纷,可以拨打他们的热线电话投诉,他们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出面协调,帮助消费者维护权益。

    同样,24券网上工作人员也对记者说,一般情况下,商家是不提供发票的,价格已经压得很低了,商家也有自己的承受能力。

    据一份报告披露的数据,今年中国团购市场规模有望突破100亿元,按照5%的平均税率计算,团购行业每年逃税将超过5亿元。

    对于团购商家该不该提供发票这个问题,烟台同济律师事务所王智光律师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都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团购商家不给发票的做法是违法的,消费者可以向税务机关举报,由税务机关依法查处。

    烟台市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团购本来就带有宣传性质,试图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因此不能以价格低廉为由拒开发票。消费者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拨打税务部门热线电话12366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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