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3日讯(通讯员 马霞 宋星刚 记者 嵇磊) 见年轻女同事小丽(化名)长相漂亮,男子小华(化名)起了“色心”,花言巧语将小丽哄骗至出租屋中,将其强奸。事后,小丽曾想过自杀。13日,东营公安分局明月派出所民警将小华抓获。
8月30日上午9时许,一名青年女子来到东营公安分局明月派出所,该女子见到民警后欲言又止。民警见该女子有难言之隐,对其进行了开导,女子才道出了隐情。
小丽,今年21岁,是东城某公司的职员。8月初,她来到公司打工,与小华熟识。8月29日晚上,小华邀请小丽一起吃饭。饭后,小华提议两人去小华的出租屋内聊天。小丽觉得时间还早,便同意了小华的提议。
当两人到达出租屋后,小华迅速将门反锁,对小丽动手动脚,把她推倒在床上,将其强奸。期间,小丽奋力抵抗,苦苦哀求但都无济于事。
事后,小丽痛哭不止,甚至想过自杀,而小华不见了踪影,于是小丽便报了警。经调查,9月13日上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小华(29岁,暂住东营区)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小华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