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家电卖场的宣传标语中,“全场活动”的字眼分外惹眼。但是,当我们细心观察一下不难发现,全场活动却又把一些新品和小家电排除在外。
记者拿着一份标有“全场活动”的家电广告宣传页,来到此家电卖场。在这里的数码销售区域,不少新品都标有“新品不参与优惠活动”的字样。同样在“白电”销售区,虽然没有标明“不参与优惠活动”,可这里的销售人员却解释说:这些迷你型小洗衣机不在活动范围之内。随后,记者以此询问卖场的前台服务人员,服务台服务人员解释说:“商场只有部分商品参与优惠,并非全场都参与活动,海报上已经有小字作了说明。”这时记者才注意到,确实有几个很不显眼的小字印在宣传栏并不起眼的地方。
事实上,按照我国《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并且不得宣称全场促销;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时,其文字、图片应当醒目明确。”家电卖场不按规定在经营场所明示促销内容,公示不参加促销活动商品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但事实上,大部分商家在宣传时,都会有意淡化这些本应明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