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买房,女方想出钱装修,却遭父母反对。近日,聊城一女士把苦闷倾诉在网上,引来众多网友热议。网友分两派,一方认为,房产证没自己名字,相当于给别人装房子;另一方认为,结婚要以感情为基础,不能开始就想着离。你赞同哪种观点?
@陈小疯:不以贪图物质为目的的结婚,根本不需要计较这些。两个很相爱的人,男人会主动承担起这个责任给自己的女人安全感,女人会主动的给老公当好温暖大后方。如果女人冲着男人的房车和钱来,男人在自己的女人面前抠抠唧唧,那这俩人早晚离婚。
@雷敏:装不装修本无可厚非,问题的关键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情、婚姻这种神圣的东西被扔进了“金”与“利”的大染缸?
@angel:用所谓的法律条文提前规定了所属权让人不舒服。这件事先把房产证加名问题解决再谈装修吧。我相信若证上名字是俩人,那个女方也不介意拿钱装修。
@李亭亭:其实很简单,既然没考虑离婚,把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不就所有的事情就都解决了吗?如果不同意,说明还是想着以后离婚会分割房产,所以就不要拿感情说事。
@丁芃:这个问题解决的办法很简单,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房子就属于共同财产,男方买房,女方装修,顺理成章。如果男方不同意在房产证上写女方的名字,那就说明他心有疑虑,担心以后会离婚,既然这样那女方为什么要装修?
@王晓丽:看到这个话题就好像看到一幕幕悲剧,在这个物质繁盛婚姻自由的时代,我们乐在其中,却享受不到古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种轻松感,俗话说嫁鸡随鸡,都到了结婚的地步,还把你的我的分得那么清,把自己弄的焦虑不堪,让感情越来越淡,真可悲。
@张春艳:女方可以出钱装修。在双方婚姻的有效期内,女方单方面出资,不等于“给别人装修房子”。男女双方应在房屋装修前拟定一份协议,如今后离婚,装修费该如何处理。
@董光强:如果两人真心相爱,又何必计较婚前财产;如果在结婚之前就这么在乎钱的归属和花费,婚后还不经常为此事而闹别扭?“房子不是家,有爱才有家”,请让婚姻回归感情的本质。
@流年:都是婚姻法新解释惹得祸!我觉得男方买房,女方想出钱装修,无可厚非,不知道她父母反对的理由是不是担心女儿花钱给别人装修房子?这么想其实是做了今后女儿会离婚的假设,出发点就是错的。
(任洪忠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