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海
业内通常将已购房的老业主由于对新开或新推盘价格低于其购房时的价格不满而发生的集体与开发商闹事的行为称为“房闹”。社会舆论对“房闹”已讨论许久,亦产生了“无理取闹”、“契约精神”“理性消费”等各种观点。
笔者认为,“房闹”应该具有更为广泛的概念。在房价“下降”时的“维权”是房闹;而在房子热销,购房者因各种原因买不到房,在销楼现场大闹,对开盘价格与宣传价格不符而闹,房子出现质量问题而闹等等,都可称之为房闹。有小打小闹者,亦有血腥大闹者,屡屡发生,堪称楼市一景。这其中有该闹的,也确有无理取闹的。但无论怎样闹,都应合法,至少合理去闹。摒弃文明,采用暴力手段,打砸的行为要坚决杜绝,此类行为也会受到法律制裁,受害者成为违法者的现象也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
“房闹”的本质还是“利益或权益”,相信没有人喜欢成为“房闹者”,但有些人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成为“房闹者”,也有逐波随流成为“房闹者”。但要杜绝“房闹”还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的努力。首先要健全法律法规,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对于行业发展存在滞后现象,导致有时无法可依;其次,政府要履行好监管职责,政府在监管中的缺位、越位、错位产生的社会管理问题,是产生“房闹”的原因之一;第三,房地产行业规范化发展是大势所趋,越来越多的开发商也认识到只有规范化发展,才能生意日渐兴隆;第四,购房者应加强法制观念,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五,购房者应在购房前尽自己所能,熟悉房屋购买的合法流程,做到有问题的房屋坚决不购买,将购房风险控制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