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高倩倩 通讯员 刘凯) “在自家的门口做广告也违法?”面对工商执法人员的检查,乐陵一家饭店的老板不解地问。12日上午,在乐陵市工商局开展的整治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查处了市区一家饭店未经登记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饭店为扩大宣传、招揽生意,自今年6月开始在未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的情况下,在饭店门庭外设置了电子显示屏,擅自在电子显示屏上发布“款款谢师宴、师生情意浓”、“打造豪华的盛典,让婚宴载入人生最美的诗篇”等内容的宣传广告。
此行为违反了《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构成了违法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当工商人员依法对饭店老板进行询问、记录材料时,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饭店老板竟不知此行为已经违法。目前,乐陵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进行了处罚,并令其限期补办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