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筵席设“创意设计金奖”、“创意设计银奖”和“创意设计优秀奖”。其中获得前10名的为金奖,11-30名的为银奖,31-100名的为优秀奖。另设“最佳营养搭配奖”10名。
2、对热菜设“创新金奖”、“创新银奖”和“创新优秀奖”。其中前10名的为金奖,11-30名的为银奖,31-100名的为优秀奖。另设“最佳制作技艺奖”10名。
3、对参赛选手设“鲁菜创新名厨”和“鲁菜创新能手”奖,分别授予筵席、热菜前10名的主要制作人和11—30名的主要制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