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30日讯 (记者 王健)本报10月27日刊发的《岚济路上超载超限现象普遍 “车托”盯梢为超载车“护航”》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28日晚,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对岚济路等路段进行了检查,现场查到2辆超载车。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其中一辆警车后面甚至跟了八辆“盯梢车”。
晚8时15分,在岚济路河东段,执法人员查到一辆拉沙的工程车,执法人员刚让驾驶员靠边停车,工程车的周围便出现了手里拿着手电筒的几个男子,告诉稽查人员,这个车拉得沙子是周边工地急需的,车辆不能耽误。
在执法人员再三劝说下,驾驶员才将车辆开到了附近的停车场,过磅后,该车载重44吨,实际载重量为72.5吨。
晚10时18分,稽查人员来到了省道327青云路段,稽查人员查到一辆超载车辆,示意其靠边停车,该车辆滑行了100米才将车辆停下,车辆的轮胎还在不停滴水,车胎上还有蒸汽冒出,车辆行驶时,后面还有长长的水辙。
稽查人员将车辆带到了附近停车场称重,载重40吨,实载87吨。据稽查人员介绍,超载车辆轮胎温度过高,必须得不停洒水降温,不然容易爆胎,这样的超载车辆在路上行驶非常不安全。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超载车辆行驶时,为了躲避处罚车老板便会在车辆必经的几个路口盯梢,还有一些专业的“车托”进行收费盯梢。
同时行动的河东稽查大队稽查人员告诉记者,在进行日常巡查时,后面盯梢的车辆达到了8辆,最终巡查进行不下去。
“稽查人员只能对车辆拥有执法权,对人员没有强制性措施,遇到这种情况,除了绕道甩掉盯梢车辆外,没有更好的办法,所以催生了很多的盯梢者,提前通风报信。”稽查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