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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有新规
具备条件要按分户计量收费
  • 2011年10月3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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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10月30日讯(记者 杨淑君 张召旭)28日公布的《聊城市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施细则》规定,凡是已具备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供热企业必须实行同步计量收费。

    根据规定,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是2007年10月1日前竣工、实行集中供暖、符合现行抗震要求,内容包括建筑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以及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2007年10月1日以后竣工的未安装供热系统控制装置、计量与温控计量装置或已安装但不达标的建筑,将责令原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补缴费用,由供热企业组织采购安装到位,并负责后期维修、养护、更换。

    此外,凡是已经具备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供热企业必须同步收费,否则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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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拿不到建设许可证
具备条件要按分户计量收费
城区供暖费涨到2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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