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曹县10月30日讯(记者 董梦婕 通讯员 孔海燕) 26日,曹县工商局庄寨工商所行政执法人员在巡查中,意外发现80件共计1920瓶假冒“康师傅”牌矿泉水,执法人员依法对其查扣并择日销毁。
26日,曹县工商局庄寨工商所2名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发现庄寨一街道边停有一辆厢货车,车内装有大量瓶装矿泉水。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后依法对其进行检查。
检查发现,货车内装有80件共计1920瓶涉嫌假冒“康师傅”牌矿泉水,这批“康师傅”牌矿泉水与正品“康师傅”牌矿泉水从表面看来,并没有明显差别,但是拿起一瓶仔细观察,此矿泉水瓶体较薄且瓶内液体浑浊,瓶身花纹也比较模糊粗糙,执法人员初步认定车内的这批“康师傅”牌矿泉水为假冒产品。
工商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当事人李某是一位食品经销商,从菏泽到庄寨沿线向各小商店、烟酒门市进行瓶装矿泉水推销。执法人员要求其提供《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该批瓶装水合法来源,李某均无法提供。
曹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这批涉嫌假冒“康师傅”的矿泉水水进行查扣,随后经康师傅厂家技术人员鉴定,该批瓶装水确系假冒“康师傅”品牌商品。康师傅厂家技术人员介绍,真的矿泉水在日光下应为无色、清澈透明、不含杂质,瓶子也是全新无磨损的,矿泉水喝起来无异味,有的略甘甜。
在查清事实后,工商执法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李某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查获的80件假冒伪劣瓶装水依法扣留,择日集中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