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婷 今天我看到小区的宣传栏里贴出一则通知。大意是要求小区里上半年未领取独生子女费的育龄妇女,本周内速到居委会领取。通知白纸黑字,写得很醒目,最雷人的是结束语“逾期不候”四个大字。
看后深感疑惑,本来是上半年就应该让居民领取的费用,因为通知不到位等原因拖到了现在,怎么还如此明文规定期限呢?难道晚了这几天这笔费用就当真不给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的雷人通知。也许这些话的目的只是要起到一种震慑作用,调动市民办事的积极性,督促市民尽快办理,但既然是服务部门,那么在办理集中业务时,就应尽到广而告知的义务。万一有市民一时有事不能按时办理,也应该本着人性化的原则有所通融,总不能在过了期限后就果真将其拒之门外吧?
为了自己工作方便而下这种最后通牒似的通知,把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撇得一干二净,这似乎不是为民服务的部门应持有的工作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