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滕兆来) 近日,夏津县交警大队民警在S308线巡逻时,查获一辆为挡“电子眼”抓拍而将车牌号遮起来的轿车。民警依法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扣6分的处罚。
市民周先生因为多次违法,驾驶证的分数快要被扣完了,为避免发生交通违法时被“电子眼”拍到车牌号,他就用香烟盒将车牌号的后三位数字遮挡起来。本以为天衣无缝,谁知在S308线行驶时还是被夏津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周先生后悔莫及。
记者调查了解到,为逃避电子眼抓拍,一些车主可谓“各展神通”,利用各种方式比如贴光盘等将车牌遮住,甚至拿掉车牌,可道路上不仅有电子眼,还有巡逻的民警,不少心存侥幸的司机被依法处罚。
“很多车主将车牌遮挡,甚至取下,是担心自己超速或者闯红灯被电子眼抓拍到。”夏津县交警大队民警介绍说,他们超速或者闯红灯的行为本身就已经违法了,并且认为车牌被遮挡住,再交通违法就不会被查到,这更降低了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所以希望市民不要有遮挡车牌等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