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日讯(记者 曹宏源 通讯员 张树鹏 孙苑) 接国家工商总局通知,德州市工商局从10月20日起,在全市开展了集中清理整顿部分商品包装、标签滥用“特供”、“专供”标志专项行动。目前,全市已责令撤除违规标识10条,责令下架酒类商品669箱。
据了解,工商部门组织执法人员重点对辖区内各大商场、超市、酒类批发市场、食品经营店、宾馆及各类集贸市场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了白酒、葡萄酒、食用油、茶、香烟等日用消费品的包装、标签,并对涉及的广告宣传进行了监测。
检查中发现,市场上存在假借“特供”、“专供”或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还有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以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专用”或类似内容。从现实来看,全市标有“特供”、“专供”标签商品案件主要集中在酒类产品中。
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200余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800余户,监测商标广告2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