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存了,把钱全都退给我吧。”11月1日上午,在市区一家银行柜台前,范先生对银行柜员说。原来,范先生准备存4万元,工作人员在点钞时发现其中一张100元是假币,告诉范先生假币要没收。
“我不存了,你把钱还给我。这钱也是别人给我的,我也不知道里面有假钱啊,我还要拿着钱去找他呢。”范先生说。
“这不可以,银行有规定,接触到假币一定要没收,不能再让假币回到流通渠道。钱肯定是不能退了,但是我们可以开个证明,证明这是一张假钞。”工作人员说。
对于此种情况,记者咨询了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人民银行法明文规定,人民币真伪的确认机构是银行,假币的没收权属银行、公安部门,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没收。
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如果假币被银行没收,自己也有两项权利。第一是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以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第二是如对假币收缴的程序有异议,可以在60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记者 崔洪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