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7日讯 7日,记者从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获悉,为了加强对自管换热站的管理,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管理局和物价局四部门将联合行动,监督自管站不得通过关小阀门或间断供热等方式降低成本,造成居民室温不达标。同时,小区物业不得将采暖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有关负责人说,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管理局和物价局四部门将联合行动,重点督促自管换热站做好供暖服务。自管站不得通过关小阀门或间断供热等方式降低成本,损害用户利益。自管站必须服从济南市统一调度,严格执行供热调试期制度。同时,法定供暖结束时,如果遇到低温,自管站必须按照要求,服从延长供热时间的调度安排。
“对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要及时处理。”这位负责人说,自管站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供热价格政策,不得将采暖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