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7日讯(记者 高倩倩 马瑛) 2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明确规定包括奶粉、饮料等在内的6个月以内婴儿用食品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促销。7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家商场及婴儿用品店发现,积分促销、送赠品等现象在奶粉销售中普遍存在。
7日上午,记者在三八路上一家大型超市内的奶粉专区看到,虽然货架上摆着各种品牌奶粉,但是货架上方却摆满了电子琴、花生油、摇摆车、尿不湿等各种赠品。当记者表示想要为5个月大的婴儿购买奶粉是否会享受赠品等促销活动时,促销员给出了肯定回答。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早在1995年,我国就出台了《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禁止经营者对6月龄之内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配方食品、饮料及奶瓶、奶嘴等母乳代用品进行促销,包括赠送产品、样品及减价销售、以促销为目的向医疗机构提供赞助等,但在实际实施中难度较大,奶粉促销活动一直就有。
记者随机调查了几位前来超市购买奶粉的市民,均表示并不清楚有这样一则通知,采访中,年轻的爸爸妈妈尽管表示,购买奶粉最看重的首先是质量问题和宝宝能不能适应,但是五花八门的赠品也确实影响到了选择性。记者走访了三八路、东地路、湖滨路等多家婴幼儿专卖店,九成售货员表示不清楚“禁赠令”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