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向便衣警察兜售“被盗手机”
被抓时说实话“这是山寨货”
  • 2011年11月08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泰安11月7日讯(记者 陈新 通讯员刘小海 李进) 7日,一男子在大街上向路人兜售“被盗手机”,没成想卖到便衣民警身上,当场被抓。经调查,该男子所谓的“被盗手机”实际上是山寨产品,想用借这个名义卖高价。

    7日,财源派出所民警孟立国穿便装下社区工作,走到岱宗大街山东农业大学南门附近时,一男子从对面走来,看四周无人就掏出一部崭新的手机,问孟立国要不要。孟立国觉得事情蹊跷,就顺着男子说:多少钱?男子把他拉到路边说,他和这一片的小偷很熟悉,这个手机就是他从小偷手里买的,他带着这部手机去过手机店鉴定过,是正品。商店里卖3000多元,手机店不收他这种“黑货”,所以他就自己在马路上兜售,如果看上这部手机,他就便宜卖了,一部手机800元钱。

    “被盗手机”竟敢卖给民警,孟立国立刻亮出工作证将男子抓获。这时,男子大喊冤枉,称手机不是偷来的是他进货进来的。经审讯:男子姓梁,安徽籍人,手机是他从广东一批发市场,以每部160元的价格批发的山寨货。他原想把手机批发给商店,可每部才挣50元钱。梁某的老乡告诉他,如果冒充“被盗手机”,卖得更高。于是梁某决定上街兜售手机,遇到单身的过往路人后,梁某就问要不要手机,如果对方有购买的意向,梁某抓住人们占小便宜的心理,声称是从小偷处购来的被盗真品,市场价很贵,然后“低价”卖给路人。一部才160元的山寨手机,他们往往卖到600元至800元。等买家拿着手机仔细研究后,发现是山寨货的时候,为时已晚。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民警提醒市民不要相信这些骗局,而且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买主明知是赃物而故意购买的,应将赃物无偿追缴予以没收或退还原所有人。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每月 50元赡养费都不给
向便衣警察兜售“被盗手机”
柳树门
教室后几排学生哪去了
学生做假指纹逃避夜查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