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1月7日讯(记者 杨淑君 张召旭)7日下午,茌平县信用联社家属院居民吴女士拨打本报问暖热线8451234反映,质疑供暖费收取。
吴女士说,小区2009年按使用面积收的供暖费,去年是按房产证标注的建筑面积收的,今年10月中旬供热公司在小区张贴通知,说今年的供暖费按建筑面积收,供热公司到小区重新测量后将每家的面积数报给银行,居民自己到银行缴费。“也没见有人去家里测量面积,缴费时却发现交费面积比房产证上多了15平方米。”
记者致电茌平县的供热公司,接电话的一位王姓主任回应说,吴女士的房产证是老证,证上的面积不包含楼梯等公摊面积,而供暖费的收费标准是按建筑面积,供热公司去测量了楼道等公摊部分后,统计的每家每户的建筑面积,所以今年吴女士家交供暖费的面积比去年多了1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