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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商户签了供货合同,收钱后没了踪影
一代理商被疑卷款开溜
  • 2011年11月0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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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7日讯(记者 张牟幸子) 7日上午,记者接到市民张先生打来的热线,称经营饮料和瓶装水的代理商“滨州金凯商贸有限公司”一夜之间消失,商户二十余万元货款被卷走。

    7日上午,经营超市的吕女士告诉记者,她今年2月份和一家名为“滨州金凯商贸有限公司”的达利园产品代理商签了一年的瓶装水供货协议,并预先交付了货款,金凯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凯峰还开了收据。

    但从今年9月份开始,赵凯峰一直以厂家无货拖延给经销商供货,“今天我们几个经销商来到这个公司一看,才发现已经关门了,人也找不到,说是个公司,其实就是个仓库。听别人说昨晚就已经关门,赵凯峰卷着我们的钱跑了。”

    据称,涉及的商户有一百多家。报案后,警方表示这属于民事经济纠纷,需要去法院诉讼。

    随后,二十多个经销商聚集在滨城区法院准备提起诉讼,由于金凯商贸有限公司已经搬走,经销商便想到起诉达利园,法院告知如果要起诉厂家,就必须去被告所在地诉讼。“达利园总公司在福建呢,太远了,而且达利园也不一定管啊!”一经销商说。

    达利园滨州东营大区的一位业务员也赶到了滨城区法院,说自己也是刚刚知道该代理商卷款失踪了,但是经销商们说的直接找达利园赔偿是不可行的,“因为经销商和达利园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这钱也是代理商拿走的,厂家不可能替这个代理商赔偿的。”

    滨州大维律师事务所张福海律师表示,这个问题属于民事欠款,还没有构成合同诈骗,而且目前经销商只持有该代理商开具的货物收据,没有与厂家签订直接购货合同,所以无法直接起诉厂家,“货物已经供给了一部分,很难定性为合同诈骗,而且现在该商贸公司的负责人已经失踪,就算是提起诉讼,执行起来也很困难,公告也无法送达。”张福海律师建议,最好是先找到该公司的负责人赵凯峰,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法律诉讼。(请线索提供人张先生持有效证件领取线索费50元和新大家乐电影票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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