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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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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5月的“盗窃门”开始,故宫连续陷于“错字门”、“会所门”、“哥窑门”、“瞒报门”、“封口门”等“门”内不可自拔,成为外界“笑料”。 鉴于此,不少关注故宫“盗窃门”审判的人都曾对故宫的失职表示关注。中央电视台项目主管王一钧针对此事曾犀利地评论称,如果事实真如石柏魁所言,是一时起意才决定行窃,那么就应该追究故宫“懈怠之责”。 在此次一审宣判之后,《法制晚报》发表评论认为,石柏魁被判13年,罪有应得自不必说。但作为受害方的故宫,是不是在大盗被审判的时候,也自省一下,自己是否对石柏魁的犯罪难辞其咎,对故宫里真正的国宝心存愧疚? 而《新民晚报》的评论则提醒故宫,“法院宣判,并不等于‘盗窃门’关上了”,并援引故宫新“掌门”单霁翔的话说,“故宫应成令人尊敬的文化典范”。要实现这样的目标,故宫人自己首先要敬畏文化,要有文化守望者的使命感。 本报记者 陈朋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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