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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将尝试“一次竞价” |
在我省重点区域试行,普通住宅推广“限房价、竞地价” | |
- 2012年08月2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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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次竞价”有利于遏制高地价,对购房者有利。(资料片) 本报记者 张中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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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8月23日讯(记者 张璐) 我省土地出让有大动作。除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适度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我省将针对重点区域试行“一次性竞价”,对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等,抑制住房用地价格非理性上涨。 省国土资源厅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我省住房用地实际供应4702.59公顷,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实际供应4000.92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际供应701.67公顷。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透露,我省未来一段时间,落实全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是工作重点,将进一步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提高计划完成率。 我省要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中小套型商品房“三类住房”用地不低于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未达到这一要求的市县,不得出让大户型高档商品住宅用地。 我省还明确,为抑制住房用地价格非理性上涨,我省将全面推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对重点区域房地产开发用地试行“一次竞价”,对旧城、旧村改造项目试行“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对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对房地产项目用地履行合同和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促进已供土地尽快形成住房有效供给。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我省国土部门将密切跟踪市场形势,把握土地出让节奏、时序和价格,避免出现土地供应过快、过于集中等异常现象,防止出现高价地,稳定市场预期。
“一次竞价”利于 遏制“地王”产生 本报记者 张璐 虽然只是试行,具体方案和试点区域尚不明确,但我省重点区域土地出让试行“一次竞价”的消息还是引起了房地产业内人士的关注。23日晚,接受记者采访时,我省某开发企业专门负责拿地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转让方式,能够有效遏制多轮竞拍从而推高土地成交价制造“地王”的现象,也能够避免竞拍中开发企业的非理性竞价行为。 “从字面上理解,一次性竞价应该是参与土地竞拍的企业在一个限制的价格区间内只能报一次价格,土地主管部门再综合各种因素,从中确定竞拍对象”,对于“一次竞价”,这位工作人员给出了自己的理解。 这位工作人员称,从目前实行的土地出让制度来看,招、拍、挂比协议转让更阳光、更透明,也部分防止了出让过程的“暗箱操作”,应该予以充分肯定。 但同时,这位工作人员称,从制度设计来看,招、拍、挂采取的是价高者得之的原则,竞拍极易产生非理性竞价冲动。这位工作人员曾参与过多次土地拍卖,让他印象深刻的一次土地拍卖过程中,七八家企业轮番举牌超过百次,最后的土地成交溢价数倍。 数年前,是房价推高了地价,还是地价推高了房价就是一个普遍争论的话题。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在楼盘价格构成中,建安成本(房屋建筑成本和房屋设施设备安装成本的简称)大致相同,楼盘价格差异主要来源于地价差异。而山东中原地产投资顾问总监薄夫利称,根据测算,地价成本在楼价成本中所占的比例大致在15%-30%之间,地价不断攀升的结果是楼价攀升。 上述工作人员称,自去年至今,国土部多次表示将对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进行制度修正,包括山东在内的一些省市也明确表示,将采用多种方式,改变以往价高者得之的方式。这位工作人员称,包括一次性竞价方式在内,这些土地转让制度的改变,将极大遏制“地王”产生,对房价稳定和合理回落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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