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帮办
2012年1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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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帮办》自来办以来,一直受到广大市民的热切关注,经常有市民致电本报记者咨询房产相关事宜。《记者帮办》旨在和市民朋友一起探寻关于烟台房产方面的疑难杂症。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疑问,请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记者热线:18660533332,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问:想知道卧室和客厅的温度多少度算达标,厕所和厨房又是多少,暖气一直不热,家里有孩子,天天得穿厚棉袄棉裤。
  答:根据《烟台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在供热时间内,当室外温度不低于-6℃时,未安装热计量装置的用户,卧室、起居室(厅)、餐厅温度应不低于16℃;盥洗室、厕所、厨房温度应不低于12℃。已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温度由用户自行调节。 
  问:我想买一套房子,可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我想问一下能不能我跟房主一起去公证处公证一下,这个房子属于我呢?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带什么材料呢?
  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取得、转让都需要办理物权登记(取得房产证),该房无房产证,无法确认其所有权归属,不符合公证办证要求。
  而且如您所述,因该房无房产证,您与卖方所签合同属于债权的性质,该房的所有权能否转移至你名下,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建议您等卖方获得房产证后再进行交易。
本期帮办 闫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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