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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只卖不租私家车“睡”马路
律师:违反规定,业主委员会可以“炒”了物业公司
  • 2012年1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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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启用门禁系统。 本报记者 孔红星 摄
  本报枣庄12月24日讯(记者 孔红星) 滕州一小区规定,业主所拥有的机动车在小区内不准随便停放,而购买车库或者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在办理通行卡后,才能被允许进入小区。由于地上车库已经卖完,地下停车位至少10万元,价格太高,导致一些业主不得不把车停在小区外面的道路上。
  “现在不买车位就没法办理车辆通行卡,车不得不放在小区外的道路上。”24日,家住滕州市阳光国际小区的王先生反映,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也不允许租赁车位。
  王先生称,售楼处工作人员告知业主,业主需购买车库或者停车位,否则不允许在小区内停放车辆。中午11点左右,记者在该小区东门看到几辆车停靠在路边,外来车辆准备进入小区时,门卫告知车主不允许进入小区。
  据了解,该小区分为地上车库和地下停车场,去往车库的车辆需要从南门出入,进出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需要从东门北侧的入口行驶。“最近几天,小区东门的南北道路上停满了私家车,这给过往的车辆带来很多不便,同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路边的行人抱怨道。
  在小区车辆入口处,记者看到小区物业张贴的关于办理机动车通行卡的通知,上面写着为加强小区机动车管理,达到“人车分流”的管理效果,请已购买车库、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办理机动车辆通行卡。自12月20日起,正式启用“机动车通行卡”及机动车道、车库门禁系统。未办理通行卡的车辆将不能进入小区。对于小区停车问题,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实行的是“人车分离”管理制度,也就是为了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
  “现在地上车库全部卖完了,价格都在20多万元。”该小区售楼处工作人员介绍,地下停车场的车位还在销售,价格在1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一个车位超过10万元,比一辆普通车的价格都高。”该小区12号居民楼业主向记者介绍,如果不买的话,车辆停放在小区外很不安全。采访中不少业主认为,小区内不允许车辆进入,开发商只卖高价地下停车位,这其实就是变相强买强卖。
  一些业主认为,靠简单封门并不能解决这一难题,需要细化相关管理规定并推出某些新举措。如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曾出台规定,小区内车位禁止“只售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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