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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小时,十多位司机被扣12分 |
| 招远交警严查交通违法,受罚司机懊恼不已 | |
- 2013年01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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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陈峰 孙令 孙菁 □记者 于飞 报道
本报1月14日讯 1月9日中午,在招远市罗峰路与温泉路路口,交警大队一中队的民警们对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未按照规定悬挂号牌的车辆进行了严查。中午半个多小时,因未悬挂号牌、污损号牌、故意遮挡号牌等被查处的车辆有10多辆。不少车主因此得到了教训,其中一车主拿着记12分的罚单后悔不已:“看新闻上报道过,也没当回事,竟然来真的,以后不敢了。” 11时15分,一辆未悬挂号牌的银色轿车由罗峰路自北向南行驶,被民警拦下,结果该车主不仅未悬挂号牌,甚至连行驶证也没带。 当问及驾驶员是否知道新交规对于未悬挂号牌的处罚时,驾驶员李某称:“电视上、报纸上整天报道,早看见了,以为只是说说,没想到今天被查个正着,200块钱罚款倒还能接受,只是记12分,还要重新学习理论、考试,实在太麻烦了,以后对于交通法规再也不敢怠慢了。”由于未带行驶证,李某的车被暂扣,对于未悬挂号牌,李某被处以罚款200元,记扣驾驶证12分的处罚。 据记者了解,中午半个多小时,因未悬挂号牌、污损号牌、故意遮挡号牌等被查处的车辆有10多辆,被罚驾驶员纷纷觉得处罚太重,可经过的行人则纷纷表示:“就该重罚,不然都挡着号牌,出了事故,咱们找谁去。”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每天要处理许多交通事故,其中肇事逃逸的情况也不少,可大多数逃逸案能通过现场勘查或者电子警察调取监控录像破案,只要车辆有号牌,便可以通过号牌找到车主。可一旦号牌无法辨别,那就如同大海捞针,给破案造成很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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