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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莱120万奖励名牌企业 |
| 5家企业榜上有名,塑造“蓬莱制造”品牌形象 | |
- 2013年0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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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蒋滕子 韩玉斌 □记者 秦雪丽 报道
本报2月5日讯 2月4日上午,蓬莱市政府召开2012年度目标考核奖励大会,对2012年荣获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山东名牌产品和山东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的企业进行了表彰奖励。 按照蓬莱市政府制定的鼓励争创中国、省名牌产品,省质量奖奖励办法,2012年度获得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获得“山东名牌产品”的中粮君顶酒庄有限公司、蓬莱酒业有限公司、蓬莱金创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山东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的蓬莱八仙过海旅游有限公司和中粮君顶酒庄有限公司分别获得20万元的奖励,奖励总额达120万元。 近年来,蓬莱质监局不断加大质量兴市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从计量基础、标准化管理、代码条码、质量认证、人员培训、设备仪器、信息情报等与名牌申报息息相关的环节入手,并积极协调市政府重新修订出台名牌奖励办法,调动企业争创名牌的积极性,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高,打造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和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塑造了“蓬莱制造”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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