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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标明优惠价 却按原价卖 |
| 经消协调解,消费者按照优惠价买了取暖器 | |
- 2013年02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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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姜黎明 王健 □记者 秦雪丽 报道
本报2月5日讯 近日,蓬莱消费者隋女士想买一个取暖器,在逛街时收到一个宣传单,上面说一商场正在搞活动,促销取暖器。“当时商场做活动,广告宣传单上标明该款取暖器优惠价为150元,原价260元。”隋女士说,看到广告后,她认为很实惠,便立刻到商场购买。 来到商场后,售货员却告知隋女士优惠活动结束,这款取暖器已经恢复原价。“宣传单上显示的活动日期明明还没过,怎么就恢复原价了?”隋女士非常生气,于是找到商场负责人,负责人解释说是因厂家停止了优惠活动。隋女士认为不合理,将此事投诉到了蓬莱市消协。 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消协工作人员随即与经销商进行了联系,经销商说优惠的价格是厂家允许的,广告发布出去后,厂家又让经营者停止了优惠活动,这件事与商场无关。 消协认为:“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消协调解,隋女士按照广告上的优惠价格购买了取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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