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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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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颁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求,促进旅游休闲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建设”作为一件国家大事来重点推动,充分体现了我国在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过程中的政策导向,即“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国民生活质量”作为小康社会建设重要目标的社会发展理念。 众所周知,休闲、旅游是人的基本权利,将国民休闲旅游这件“闲事”纳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使其成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关系、推动的大事和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常事,相关领域、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已经期盼已久,而《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也起草、讨论了三四年之久,经历了复杂的理念碰撞和政策交锋。如今,《纲要》终于颁布了,从国家层面上要求充分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改善国民旅游休闲环境,力争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大幅增长,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休闲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国民旅游休闲质量显著提高,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基本建成。 《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非常明确;《纲要》的发布也的确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希望。但从目前的现实来看,要切实落实和实现《纲要》所确定的目标,还有许多困难和障碍,其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困难需要得到切实解决: 一是带薪假期的全面落实。我国自1995年开始实施的《劳动法》和2008年开始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都已经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但时至今日,带薪休假对于大多数工薪阶层来说仍是空中楼阁,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未能得到有效保障。国家虽然规定了几个公共假期,实行带有强制性的公休制度,但这与带薪休假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法律和政策层面上说,公共假期是国家福利,而带薪假期则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二者不能相互替代。所以,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从根本上说还是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公民进一步提高法律和权利意识,真正把带薪休假当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来对待,而不是单位的施舍。 二是要切实把发展休闲旅游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纲要》的内容共有三个方面、十二条,其中“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六条,“组织实施”包括四条。长期以来,各级政府一直把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社会安全等作为政府工作的中心,而休闲、旅游属于“闲事”,一般不会成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即使是在一些旅游产业地位相对重要的地方,休闲、旅游也很难成为政府工作的核心内容。《纲要》中要求的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改善国民旅游休闲环境、推进国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民旅游休闲产品开发与活动组织、完善国民旅游休闲公共服务、提升国民旅游休闲服务质量等工作内容,都需要各级政府在树立高度责任感的基础上,通过组织领导、规划指导、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等实际性工作来推动、规范。因此,《纲要》的落实和实施,各级政府肩负着重要责任,要切实把发展休闲、旅游作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休闲意识,树立健康的休闲、旅游观。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节俭的民族,休闲娱乐等消遣性消费虽然古已有之,但从来也没有成为社会消费的主流或普遍性行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健康的休闲娱乐越来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而且与人的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关系越来越密切,健康的休闲娱乐和旅游活动,不仅能够提高我们的生活质量,而且能够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陶冶情操、锻炼体能,让人具有开放的心态和广阔的胸怀,使人的生命质量得到提高。因此,相关部门、媒体、教育机构等,也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休闲、旅游知识,使普通的社会公众能够对休闲娱乐和旅游活动有正确的认识,树立健康的休闲、旅游观,并积极参与到休闲旅游的社会实践中去。 (山东大学旅游系主任 王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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