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有规定,刷社保卡不能卖日用品 |
立健医药城为啥明知故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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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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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调查
□本报记者 王红
“去年不是有明确规定,不能用社保卡买药店里的食品、日用品吗?怎么药店又明知故犯了呢?”市民孙先生也向记者反映,西南河路上的立健医药城售卖日用品,允许消费者使用社保卡购买。 21日上午,记者走访了立健、中医世家、燕喜堂等4家药店,只有立健医药城允许使用社保卡买日用品,其余药店都明确告诉记者,非医药用品不在社保卡使用范围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个人账户科科长李大鹏告诉记者,2012年市人社局出台了《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里的钱主要用于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及门诊购药,实行专款专用。 “社保卡要专款专用,不能用于购买日用品,如果药店允许刷卡购买的话,是违反规定的。”李大鹏说。 李大鹏说,去年刚出台管理办法时,药店都不敢“顶风作案”,执行还算可以,现在又出现违规行为,大概是有些药店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风头过了。对于这种做法,医保处稽查科会不定时地抽查和暗查。“因为违规药店通常不会给消费者开具消费票据,所以很难保留证据,只能通过暗查的方式监督。” 药店数量不断增加,要彻底杜绝这种违规行为是有难度的,所以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这种现象,举报电话:6632110。“一经查实,将会暂停违规药店的社保卡刷卡机,或撤销药店的社保定点资格。”李大鹏说。 记者联系了山东立健医药城连锁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工作人员说,只有公司办公室一位姓姜的经理才能接受采访。但一直到记者截稿时,该公司工作人员给出的这位姜经理的联系电话都没有打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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