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走访药店,记者发现,多数药店都有一个专门的日用品和食品货架,进了药店就像进了超市一般。薯片、小馒头、饼干、饮料、酱油、白糖、食盐、洗衣粉、牙膏、卫生纸等日用品一应俱全,并且占据药店的小半江山。 “为什么药店里能销售非医药用品,这属不属于超范围经营?”市民孙先生提出疑问。 市工商局芝罘分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药店售卖食品必须要办理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销售日用品的话,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上加上“经营日用品”这一条。 因为从去年开始加大了对药店经营的监督和管理力度,现在大多数药店都办理了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并且变更了经营范围,所以不属于超范围经营。 “但在药店消费,药店应给消费者开具消费票据,以便消费者维权。”工作人员提醒。 本报记者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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