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因亲情 透支了健康 回应《节后老人扎堆住院》
□孙淑红
春节就是全家团聚共享天伦的日子,这个时候最高兴的莫过于家中的老人了。长年在外的子女回家过年,让年迈的父母满心欢喜、精神亢奋。平时按时吃药,因为高兴忘了吃;平时不喝酒,因为晚辈敬酒也要喝上几杯;平时早早就上了床,现在通宵达旦陪子女唠嗑。为了表达对子女的爱,他们真是不遗余力,全心投入。想想我们中年人过个节都感到身心疲惫,何况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的老年人?其实,春节回家过年,享受亲情是第一要义,统筹兼顾也是基本方法,特别是我们做晚辈的,要体谅老人的心情,顾及老人的现状,莫让老人因过度劳累而影响了身体健康。 做好准备工作 好于后期抱怨 回应《5座新天桥通行 3座老天桥改造》
□于民庆
烟台近几年的天桥增多,一方面考虑到人们过马路的安全,另一方面缓解了交通的压力。像上夼西路的过街天桥,没人愿意从此通过,就意味着天桥没有利用价值,成了只能看的摆设,这不也是一种资源和资金的浪费吗? 架一座天桥虽不是什么大工程,但建了就应该充分地利用起来。这就要求在建造之前做好充分的调研工作,估算好天桥的利用率,让它真正成为利民的成果。 闯红灯免责 体现“善取向” 回应《连闯俩红灯也能免责?》
□孙维国 为了不耽误邻居儿子的救治,李先生闯了红灯,依据法律规定,闯红灯将受到处罚。对此,交警部门表示,李先生可以拿着邻居儿子的病例或医院急诊室出具的证明,到指挥中心消除他的这两次交通违法记录。 李先生闯红灯是为了救治生命,对这样善意闯红灯行为,如果给予处罚,于法虽有据,但于情却难接受,怎能不让当事者感到委屈?而免于处罚不仅切合人们向善的心理诉求,也会消解当事者内心的憋屈。法律的终极取向就是让人们向善,而非相反。譬如,依法处罚闯红灯者,目的是为了警示后来者,让人们不闯红灯,这就是法律善的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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