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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行业有了统一合同书 |
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出现纠纷后,维权将有据可依 | |
- 2013年0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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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2月21日讯(记者 张冬梅) 现在婚庆服务消费纠纷屡见不鲜,为规范婚庆服务行业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近日滕州婚庆行业协会在律师的指导下,制作了《婚庆行业合同书》示范文本。该合同书的推行使用,意味着消费者在庆典婚庆方面发生纠纷时,维权将有据可依。 21日,记者见到了滕州婚庆协会会长张明才。记者看到,在《婚庆行业合同书》上,婚庆公司在婚礼现场所需的物品都可列在合同书里,同时委托书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如在庆典期间因停电、狂风暴雨等不可抗拒力所造成的损失,则由消费者承担,而因摄影机故障没有记录影像资料时,婚庆公司要以原摄摄2倍的价格赔偿给消费者。 “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制订的,共包括三联,一联是存根,二联是客户,三联是出库。合同书对双方可能发生纠纷的地方都进行了列举,这样不仅能避免出现客户追责难、赔偿难等问题,也能保护婚庆行业从业者的利益。”张明才说,“我从事婚庆行业15年了,中间遇到过很多纠纷,但由于之前没有签订合同,所以即使打官司也没有法律依据。” 在采访中,记者恰好遇到前来咨询婚庆事宜的王先生。看了合同书后,王先生表示,有了该合同书能更好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去年,我朋友结婚时,婚礼期间彩虹门被损毁,婚礼结束后,我朋友与婚庆公司发生了矛盾。但现在合同书规定喜庆设备到达消费者家后,婚庆公司和消费者共同清点完毕后由消费者负责看管,如有破坏,造价赔偿,若需婚庆公司看管,所需费用由消费者承担。有了规定就可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王先生说。 随后滕州市滕达律师事务所张成龙律师告诉记者,《婚庆行业合同书》是基于两个平等的主体建立的一个服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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