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5月2日讯(记者 刘铭) 2日,记者从市委宣传部获悉,2012“塑造聊城形象十佳人物、十佳单位”评选活动结束,全市“十佳人物”、“十佳单位”评出,全市共有30名个人和38家单位获荣誉称号。 为更好地树立典型,鼓舞士气,在全市营造加快发展、干事创业、跨越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任月忠等10名同志“塑造聊城形象十佳人物”荣誉称号,授予赵金星等10名同志“塑造聊城形象优秀人物”荣誉称号,授予杜广河等10名同志“塑造聊城形象先进人物”荣誉称号;授予聊城市公安局等10家单位“塑造聊城形象十佳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莘县教育局等10家单位“塑造聊城形象优秀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孔繁森同志纪念馆等18家单位“塑造聊城形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开展塑造聊城形象“双十佳”评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化“塑造聊城形象从我做起”主题活动的具体举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评选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组委会有关文件要求,公开透明、实事求是,认真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切实将能够代表“聊城形象”的人物和单位推荐出来。 据了解,“塑造聊城形象十佳人物、十佳单位”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聊城报业传媒集团、聊城广电总台(集团)主办,聊城新闻网承办,去年8月22日启动。此次活动的成功举行,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将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奋发有为,形成讲道德、重诚信、比赶超、促跨越的长效机制,不断开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新局面,为“东融西借、跨越赶超、建设冀鲁豫三省交界科学发展先行区”、创造聊城人民的幸福美好生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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