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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06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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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本土的某款雪糕(左)的外包装与国内某知名品牌雪糕外包装非常相似,有傍名牌之嫌。
本报记者 穆静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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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走访了近十家冷饮销售店铺,发现济南本地产的某些雪糕有傍名牌之嫌。 记者看到,本土产的一款蓓LALA雪糕和雀巢的笨NANA,都为黄色包装,包装上的主体图案也类似,而且均为“可以剥着吃的雪糕”。还有一款本土品牌的小布丁与伊利的大布丁除了包装颜色外,其余图案、名称设计等都十分相似。“大品牌出了新品种、新包装,从一些小厂家那里就能进到相似品种和包装的货了。”一位商家告诉记者。 “这种做法属于傍名牌的行为。”据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强介绍。“傍名牌”虽然能带来短期的利益,但不是长久之计,也不利于自身品牌的培育,而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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