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帮问》栏目旨在和市民朋友一起探寻关于烟台房产方面的疑难杂症,解答市民心中疑惑。如果您也有这方面的疑问,请拿起手中的电话,拨打记者热线:0535—8459745,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市民王女士来电:我在莱山区的锦绣好家买的经济适用房,2009年交的房,但是到现在还是没有办出来房产证,不知道开发商何时能给我们办出房产证? 莱山区房管局:这个小区到目前还没有综合验收完毕。 2、市民王先生来电:我现在的工作单位在莱山,想买凤凰山庄的房子,能否帮我查一下这个小区的3号楼有没有预售证? 莱山区房管局:3号楼已经拿到预售。 3、市民刘女士来电:我在牟平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贷了18万,三十年,现在已经放款了,但银行告诉我,只能使用浮动利率,每年的月还款额会根据国家利率调整变化,我想问一下,我不能选择固定的利率还款吗?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保障中心回复: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贷款期内遇利率调整,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请仔细阅读《借款合同》。 4、市民廖先生留言:如果小区楼上住户装修结果导致楼下成为“水帘洞”,物业是不是可以什么都不管?根据物业有关法律法规,他们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烟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该小区的地理位置和物业公司名称。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 (五)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八)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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