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一位残疾老人步履蹒跚地来到法庭,颤抖的手里提着一小网兜海捕对虾,正要上楼。 看见我们从车上下来,老人走到车前拉着我的手:“王法官,谢谢你的帮忙!去年房子卖掉了,我有钱治病了!没有什么好感谢你的,买了两斤海捕虾子……” 老人姓刘,因为腿部残疾,一辈子没有结婚。最近几年,因为身体有病,打算将老房子卖掉治病。 但就在卖房过程中,老人的弟弟出面干预,不许任何人买,而且不让村委会出具买卖房屋的证明手续。 房子卖不成,治病也就没了着落。老人无奈起诉到法院,要求弟弟停止侵害。 开庭那天,老人的弟弟没到庭。看完卷宗,我觉得老人的弟弟并没有直接侵占老人房产,所以这不是一件民事案件。村委会不开具证明,属于不作为,应提起行政诉讼。 我向老人耐心解释案件的性质以及解决问题的途径,为打消老人疑虑,我拨通了行政庭王庭长的电话,让他听听王庭长的说法。 在电话里,我们沟通解决问题的途径,王庭长说,如果村委会不出具证明,就让老人走行政诉讼程序。最后老人自愿撤回起诉。老人走了,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完就撤诉。 老人说:“王法官,就当我跟你做朋友行不行?这点虾子就是俺的一点心意,您收下吧。”“您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但虾子还是不能收。”推托了半天,老人见我执意不收,一脸失落。为了打消老人心中的不快,我一边挽着老人的手,一边把老人送到车站,送上了汽车。 老人临上车时说:“王法官,你认我当朋友了,以后我有事还来找你,行不?”我说:“行,只要您信任我,我随时欢迎。”老人脸上又浮起了笑容。 不过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小事,老人却一直念念不忘,我顿觉肩上责任的沉重,亦对法官这份职业感慨万分。这件事时刻提醒我、激励我,以更加严谨、负责、细致的态度去办好每一件案子,解决每一件民忧。唯有如此,才能无愧于胸前的国徽,无愧于头顶的天平,无愧于信任我们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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