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日讯(见习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焦安丽) 4年前因犯抢劫、盗窃罪被判刑,出狱后不满一年,他不思悔改抢劫黑出租。岚山检察院近日以涉嫌抢劫罪对持刀疯狂抢劫出租车的被告人李某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岚山区安东卫街道的李某在2009年因犯强奸罪、盗窃罪被岚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2年1月份假释出狱后,李某见昔日玩伴都已成家立业,心生羡慕。因出狱后一直未找到固定职业,李某遂产生抢车的念头。 李某发现一黑出租车没有装置安全网,遂决定选择黑出租车下手。2012年12月3日晚,李某以打车为由将驾驶黑出租车的被害人冯某某骗至安东卫街道仁家村村北,持刀威逼被害人交出手机、现金等财物,并抢得被害人车辆逃离现场。 同年12月6日、7日、9日,李某用同样的方法疯狂作案三起。经审查,李某抢劫汽车、手机、现金等财物价值共计178699元。岚山检察院近日以涉嫌抢劫罪对持刀疯狂抢劫黑出租车的被告人李某依法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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