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日讯(记者 张永斌 实习生 刘凯 通讯员 苏泓) 一名15岁的少年撬砸商店,偷盗香烟200盒、相机、手机等物品。石臼边防派出所用时4小时就侦破此案。 5月15日10时左右,石臼边防辖区一家商店的老板赵某报警称,自己位于海滨一路的商店被撬砸,商店内被盗香烟200余盒、相机一部、手机一部、现金若干等财物,总价值约4000元。 接警后,石臼边防派出所高度重视,马上进行走访调查,最终从案发现场周围一个摄像头处提取到了嫌疑人作案过程。 当日14时许,民警继续在辖区内走访,在一网吧内,民警发现了一名少年,与监控视频中的嫌疑人体型非常相似。 民警不动声色,上前将少年控制住,随后将其带至派出所进一步盘查。 经审讯,那名少年交代了盗窃事实。原来,少年花光了身上的钱之后,只能选择去盗窃。 经查,犯罪嫌疑人云某,1998年出生。平时不上学、无业,经常在网吧上网玩游戏,因没有经济收入,于是便到周围商店实施盗窃以获取财物供自己消费。 案件破获后,石臼边防派出所安排专职心理辅导民警对云某进行心理疏导,对其错误行为和心理进行矫正。云某也很快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因云某犯罪时不满十六周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云某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责令由其监护人将云某带回家严加管教。
|